中国科学院合肥大科学中心

20141223日,中国科学院批准筹建中国科学院合肥大科学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。中心为院设非法人机构,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共建,依托单位为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。2016年,中心通过中科院组织的验收,进入正式运行阶段。

一、中心定位

中心旨在依托合肥同步辐射、全超导托卡马克和稳态强磁场等大科学装置,建设开放共享的公共大型科技创新平台,集聚国内外相关科研力量,支撑核聚变与等离子体科学、量子功能材料、物质与生命科学交叉等前沿领域创新研究,产生重大科技突破,成为国际一流的综合性大科学中心。推动科教融合,凝聚和培养高层次人才,成为我国大科学装置建设与科学应用的创新人才高地。

二、主要职能与任务

中心坚持科教结合、协同创新,形成科研与教育紧密集合的创新模式;提升设计、建设和运行大科学装置能力,建成面向物质、能源、生命科学等前沿交叉领域研究的世界一流大科学装置集群,产生具有世界影响的原创性成果,开展大科学装置新功能、新技术和未来关键技术预研工作,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科学建议和规划方案,引领相关领域大科学装置发展。

三、建设目标

中心建设提出三步走战略。2015年内完成中科院大科学中心的建设。确定重点突破方向,建立协同创新体制机制,建设一支国内一流水平的科研、工程和运行维护队伍,提升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。2020年建成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。在核聚变科学与技术、量子功能材料和核聚变关键材料、物质科学与生命科学交叉等前沿交叉领域取得重要突破;为我国先进光源、强磁场、聚变实验堆、环境等领域大科学装置的建设提供科学建议和规划方案;在能源、材料、生物制药等领域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。2030年建成世界一流综合科学中心。建成面向物质、能源、生命科学等前沿交叉领域研究的世界一流大科学装置集群;产生具有世界影响的原创性成果,若干领域确立国际领先地位;培养和聚集若干国际水平的大师级科学家和领军人物。 

四、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

中心为院设非法人单元,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,主任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长担任,常务副主任由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院长担任,主管部门为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。